京東百億補貼拒絕價保 遭集體投訴快訊
“京東店大欺客,所謂的價保30天就是胡說八道,霸王條款,根本不會同意保價,電腦剛收到7天反饋降價200元,客服就以百億補貼為由拒絕保價,非常惡心。”
【文/財圈社&道哥說車 張淺】“京東店大欺客,所謂的價保30天就是胡說八道,霸王條款,根本不會同意保價,電腦剛收到7天反饋降價200元,客服就以百億補貼為由拒絕保價,非常惡心。”
“趕618開門紅買一個冰箱,說30天價保,今天看一眼,比買時候便宜了300多,京東以百億補貼為由拒絕價保,并且,跟客服申請價保后,還改動我的價格界面,讓價格恢復原價,京東這樣欺騙消費者的嗎?”
“京東宣稱價保618,騙人先買了之后降價,然后說是百億補貼不支持價保,簡直就是詐騙。既然這樣,往后都不用相信價保了,以后低價都用百億補貼活動來搞,拒絕價保。”······
《財圈社》編輯注意到,有多位車主在網絡投訴平臺投訴京東百億補貼拒絕價保。其中,在黑貓投訴平臺上,就該問題的集體投訴量達到了219例。
從消費者反饋的信息來看,京東以價保為由誘導消費者提前消費下單,并明確有價格保護,然而618前卻突然以百億補貼活動為由拒絕價保,但實質上商品在價保期內已經降價,提前下單消費者無法享有價保。
有消費者指出,首先,是否只要加入百億補貼就可以拒絕價保?決策權完全在商家和京東手里,由此導致此前的承諾價保的條款形同虛設。其次,百億補貼活動不參與價保的提示字樣非常小,一般消費者根本注意不到,明顯屬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已經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損害消費者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章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第三章第十八條,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責任,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值得一提的是,編輯注意到,京東百億補貼拒絕價保并非只是在今年才出現。早在去年3月6日,京東平臺“百億補貼”活動正式開啟,號稱“官方補貼”、“全場包郵”和“專屬客服”等。彼時,據京東客服官方消息,京東“百億補貼”商品確認不支持價保,京東客服稱,由于百億補貼活動商品通過直降底價的形式進行促銷,價格已經十分優惠,商品的性價比很高,因此暫時不支持價保。客服強調,百億補貼活動是為了回饋用戶,聯合商家開展的活動。若申請價保時,商品處于百億補貼活動中,則不支持價保;反之,申請價保時,商品未參與百億補貼活動,則支持價保。而在后續的其他階段的百億補貼活動中,官方客服也是以這樣的理由回復的。
網友評論:東哥格局打開了,但沒完全打開。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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