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25km/h!以新國標為契機堵住電動自行車提速后門快訊
不得為電動自行車預留解速后門,電動自行車隨意提速帶來的負面效應,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
10月28日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再次強調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應超過25km/h。
這一規定雖然已經實施五年多,但落地執行效果卻打了折扣。為了規避監管,一些門店通常建議顧客“先上牌,后解速”,解速之后,不管騎多快,儀表盤上的最大時速都是25公里(部分電動自行車時速可達70公里)。
對此,相關各地都已陸續開始約談電動自行車企業,來更好的遵守新國標。
電動自行車隨意提速帶來的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超速行駛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另一方面,“解速”后的電動自行車在事故責任認定中往往處于不利地位,消費者可能因此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此外,門店提供提速服務還涉嫌非法改裝,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一旦被發現,將面臨行政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相關媒體也是表示,監管部門應加大對解速行為的查處力度,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如大數據、物聯網等,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實時監控,一旦發現解速行為,予以嚴厲處罰,形成強大的威懾效應。
其次,廠家要承擔起社會責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為電動自行車預留解速后門,更不得為門店提供解速工具,否則就要付出沉重代價。最后,消費者也要增強安全意識,不購買、不使用提速后的電動自行車。
以“新國標”的實施為契機,各方都應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堵住電動自行車提速的“后門”,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維護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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