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全新T恤,收到卻是“二手貨”?得物鑒別被質疑為“擺設”|有料觀點
本想在得物買全新正品,收到卻是“二手貨”?近日,陳先生(化名)向讀特新聞報料稱,他先后兩次在得物平臺下單一件潮牌T恤,卻發(fā)現(xiàn)兩件T恤都掛著二手平臺的吊牌。
本想在得物買全新正品,收到卻是“二手貨”?近日,陳先生(化名)向讀特新聞報料稱,他先后兩次在得物平臺下單一件潮牌T恤,卻發(fā)現(xiàn)兩件T恤都掛著二手平臺的吊牌。
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分享了自己在得物買到瑕疵商品的經歷。首創(chuàng)“先鑒別,后發(fā)貨”模式的得物,為什么會發(fā)出二手和瑕疵商品?鑒別環(huán)節(jié)還值得信任嗎?
連續(xù)兩次買到二手T恤
近日,陳先生以1599元的價格在得物下單一件WE11DONE品牌的T恤。在買家支付成功后,得物會先進行正品鑒定并提供產品實物圖后再發(fā)貨,這也是其區(qū)別于其他電商平臺的一大特點。
然而陳先生在鑒別頁面發(fā)現(xiàn),自己下單的T恤帶有明顯的“95分”吊牌——95分是得物旗下的二手電商平臺,由上海得物信息集團有限公司100%持股。掃描照片上的吊牌二維碼,還能找到“95分”的原始購買記錄。“在得物下單就是為了全新正品,不然就直接買二手了。”于是陳先生選擇“未發(fā)貨退款”,并重新下單一件同款T恤。
陳先生提供的得物鑒別頁面,實拍圖能看到衣服上掛有“95分”標簽
這次他收到貨后,竟發(fā)現(xiàn)T恤上帶有“只二”的標簽。“我查了下才知道‘只二’也是一家二手電商平臺,可能這個標簽不太明顯,實物鑒別圖剛好沒拍到。”陳先生說。此外,這件T恤的肩膀位置嚴重變形,內里發(fā)白掉色。于是他發(fā)起了退貨申請。
據(jù)天眼查顯示,只二(ZZER)是國內二手時尚服飾平臺,由上海只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與得物并無關系。
陳先生收到的T恤,上面掛著“只二”標簽
對此,得物方面向讀特新聞記者回應稱,作為平臺,得物App上的商品均由賣家供給。陳先生反饋的該件WE11DONE T恤存在賣家出售時附帶的外部標識,發(fā)出商品時未拆下。為此,平臺已為該用戶進行退款及相應補償,處理方案與用戶已達成一致。
據(jù)查,該T恤在官方旗艦店原價為2150元。得物平臺的價格實時變動,會出現(xiàn)比官方價格高或低的情況。
發(fā)避雷帖后被封號?
除了買到帶二手平臺標簽的商品,陳先生又向記者分享了他在得物買到瑕疵品的經歷。
今年4月,他兩次下單Acne Studios品牌新款衣服,第一件因印花瑕疵無法接受申請退貨,第二次則是賣家被得物平臺驗出假貨導致退貨處理。
得物被消費者反映售賣瑕疵產品并非個例。
另一位消費者龔先生(化名)告訴讀特新聞記者,自己今年初在得物購買一雙全新的yeezy700鞋,卻遇到二手瑕疵情況。他提供的訂單鑒別報告上顯示,鞋子后跟有明顯的瑕疵,他表示,平臺表示是運輸過程中鞋盒抵到了鞋皮,然而自己無法接受該結果,幾經波折平臺才答應退貨,并補償一張69元無門檻優(yōu)惠券。對此,龔先生拒絕了優(yōu)惠券,僅選擇了退貨退款。
龔先生提供截圖,鞋子后跟存在明顯毛皮脫落現(xiàn)象
此外,陳先生還告訴記者,他曾把自己的經歷整理成“避雷帖”并發(fā)在社交平臺,此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得物賬號被封禁。“號被得物封了,但是無法注銷,也就是說得物那邊還有我的個人注冊資料。”他表示。
陳先生加入了名為“得物受害者群”的群聊,發(fā)現(xiàn)不少用戶有相似經歷,“群里有人說是發(fā)了避雷帖并且有一定流量的,得物賬號就有可能被封。”
對此,得物方面回應稱,經核實,用戶賬號因高頻不合理索賠,影響平臺的正常有序運營,不得已情況才封禁賬號,平臺支持買家合理行使售后權益,不會因為正常售后或幾次操作失誤就封禁賬號。此外,平臺表示該賬號因過往存在顯著違規(guī)行為,觸及平臺風控政策,已影響平臺正常經營,于是4月15日對該賬號進行封禁。
律師:消費者有知情權
官方介紹得物為“全球領先的新一代時尚消費社區(qū),集正品好物電商與潮流生活社區(qū)為一體”的平臺。依靠“先鑒別,后發(fā)貨”的品質管控體系,得物在球鞋、潮流服飾等品類中積累了大量忠實粉絲。在2024年胡潤全球獨角獸榜中,得物App以710億元的估值,位列第48位。
然而如今得物卻被爆出售賣二手或瑕疵商品,消費者又該如何維權?
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副主任王羲航表示,平臺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同時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若經營者存在欺詐,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的賠償。消費者維權時,可首先通過平臺內部投訴渠道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未果,可向消費者協(xié)會(12315)、黑貓投訴平臺或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交投訴,并提供訂單記錄、商品瑕疵照片等證據(jù)。若平臺怠于處理或推諉責任,消費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貨退款及三倍賠償。若平臺明知商品存在問題仍繼續(xù)銷售,消費者還可主張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自己賬號被平臺封禁,又該如何處理?王羲航表示,平臺依據(jù)《用戶協(xié)議》管理賬號時需遵守公平原則。消費者若因發(fā)布真實體驗的“避雷帖”而被封號,可能構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中“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jiān)督、批評的權利”的侵犯。
此外,對于多次退貨引發(fā)的封號,需結合退貨原因具體判斷:若退貨由商品質量問題導致,平臺不得以“濫用退貨政策”為由限制消費者權利;但若消費者存在惡意退貨(如無合理理由頻繁退貨),平臺可根據(jù)協(xié)議采取合理限制措施,但需提前明示規(guī)則并保障程序正當性。消費者若認為封號不公,可要求平臺提供封號依據(jù),并向消協(xié)投訴或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讀特新聞記者發(fā)現(xiàn),有網友通過訴訟調解方式成功解封賬號。王先生(化名)表示,自己于2023年8月因“賬號存在異常”被得物平臺封禁,平臺卻未提供具體封禁依據(jù)。對此,自己通過訴訟方式進行維權。他提供的民事調解書顯示,被告為上海得物信息集團有限公司,調解結果為被告于5日內解封原告賬戶買家服務。
(作者:讀特新聞記者 袁斯茹 黃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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