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員工因上班期間如廁次數太多被開除,法院判了!快訊
近日,一則關于比亞迪員工因上班期間如廁次數太多被開除的新聞引發(fā)了廣泛關注。
近日,一則關于比亞迪員工因上班期間如廁次數太多被開除的新聞引發(fā)了廣泛關注。據悉,該員工在一年時間里有8次擅自離崗行為(去如廁),比亞迪公司認為該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將其開除。然而,該員工不服,并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終,深圳中院二審判決勞動者勝訴,比亞迪公司需支付該員工賠償金。
許多網友認為,員工在工作期間有基本的如廁權利,公司不應該因為員工如廁次數過多而將其開除。也有網友表示,理解公司對員工工作效率的追求,但公司也應該尊重員工的基本權利,雙方應該找到一個平衡點。
從表面上看,比亞迪員工如廁被開除案,是員工個人權利與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沖突。然而,案件背后,卻折射出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員工權利的邊界在哪里?公司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如何衡量?
如廁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求,也是一項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在工作期間,員工也享有這項權利。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內,享有休息的權利。而如廁,屬于休息的一種形式。
公司制定規(guī)章制度,是為了規(guī)范員工行為,提高工作效率。但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必須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如果規(guī)章制度侵犯了員工的基本權利,則屬于無效規(guī)定。
在員工如廁權與公司管理制度之間,并非非此即彼的關系。雙方并非不可調和,而是可以找到一個平衡點。對于員工來說,應該合理安排時間,盡量減少因如廁而影響工作的時間。比如,可以選擇在工作間隙或休息時間如廁,避免在工作繁忙時請假。對于公司來說,應該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管理制度。
比亞迪員工如廁被開除案,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在工作中,我們應該尊重員工的基本權利,同時也應該維護公司的管理制度。只有雙方相互理解、共同努力,才能構建更加和諧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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