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詠寧之死背后的直播亂象:為了商業化放棄大眾傳播的社會責任通信
吳詠寧死了,在準備視頻直播的時候高空墜落而死,這個湖南農村走出來的90后青年做過武術替身,做過群眾演員,在發現直播極限運動是發財之路后,走向直播道路,而不幸的是傳說中的10萬元還沒有拿到,他就死了。
吳詠寧死了,在準備視頻直播的時候高空墜落而死,這個湖南農村走出來的90后青年做過武術替身,做過群眾演員,在發現直播極限運動是發財之路后,走向直播道路,而不幸的是傳說中的10萬元還沒有拿到,他就死了。
雖然,他的高空墜落只摔死了自己,沒有砸到無辜路人,但是一條生命還是讓人們看到了存在已久的視頻直播的亂象。
群魔亂舞的直播
視頻直播最早是從PC時代發展出來的,在PC時代,美女主播在鏡頭前搔首弄姿,獲得打賞,游戲直播激情解說,獲得認同。也有才藝出色的主播視頻賣藝,獲得千萬粉絲。
這種直播是面對大眾的,要吸引粉絲,就得有出奇的地方,最早能夠收割是一批容貌出眾的美女主播,而也不乏走擦邊球路線的。于是色情直播就成為第一輪被打擊的對象,不允許暴露,不允許暗示性動作,成為PC時代直播的限制。
PC之后,伴隨著智能手機的流行,手機直播開始大量出現,而且人數越來越多,覆蓋的人群范圍越來越廣。
直播的內容為了吸引粉絲,也就越來越沒有下限,色情被禁止了,那么就獵奇吧,吃各種惡心東西,和鱔魚等動物離奇互動,還有吳詠寧的這種危險極限視頻就出來了。
直播者干過的奇葩事情一抓一籮筐,有冒充警察的,有踩警車的,有直播飚車的……
而在這背后是商業利益,直播有眼球,就有廣告,就有廣告商愿意投錢給平臺和直播者。直播的內容對社會造成什么影響無所謂,有人看,能賣東西,或者不能賣東西,能完成客戶的點擊KPI就行。
吳詠寧之死是因為有人給10萬讓他去冒險,這是他做替身武行一年都未必能掙得到的,他愿意去冒險。至于會不會失手死亡,會不會砸到其他人,他管不了那么多。
大眾傳播的社會責任
從商業利益出發,直播或者廣義點的文化傳播,當然是越低俗,越獵奇,越色情暴力,看得人越多。轉化率不好說,廣告KPI一定是高的。
但是,我們的媒體還沒有被這種東西充斥,是因為政府對這個事情有要求,因為大眾傳播不僅有商業利益,還有一個社會效益。
你總是宣言低俗、色情、暴力,誘發犯罪,警察成本、監獄成本是政府財政出錢的。
媒體引發社會動蕩,引發高犯罪率,影響經濟,廣告商賺錢了,整個社會反而是虧錢的。
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古惑仔》系列電影對香港治安的沖擊,電影公司賺了點票房,香港警察維護治安的成本就上去了。
吳詠寧死了,如果砸死幾個人,這個損失就不是10萬廣告費能彌補的。
如果他沒死,大量仿效他的人死了,砸死更多的人,那么吳詠寧賺了十萬,給社會造成1000萬的損失,社會得不償失。
所以,政府不能放任傳播平臺完全商業化,要出各種監管。
視頻直播的監管必不可少
其實類似視頻直播的問題在微博早期出現過。
早期的微博大V,為了商業利益跳動社會矛盾,他賺了幾萬塊,政府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賠上幾千萬。最后政府打擊了,微博才消停。
對于視頻直播的亂象,政府也必須加強盡管,視頻直播也是視頻,未必和廣播電視一樣限制的那么死,但是明顯有害社會,增加社會運行成本的就是應該禁止掉。
你直播表演才藝好說,直播飚車、砸警車、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要封號,要處罰直播平臺,屢禁不止的應該把直播平臺關閉。
如果快手這類視頻多,那就關閉了快手,火山小視頻、陌陌立即就會自我清理。
否則,類似吳詠寧的事情還會越來越多,社會為此支付的成本也會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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