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現金貸”重出江湖 利率畸高個別超過1000%通信
?經歷了此前的多次整治,現金貸平臺換了“馬甲”重出江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6月12日發(fā)布消息稱,近期有部分機構或平臺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發(fā)放“現金貸”,甚至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
經歷了此前的多次整治,現金貸平臺換了“馬甲”重出江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6月12日發(fā)布消息稱,近期有部分機構或平臺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發(fā)放“現金貸”,甚至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中國互金協會呼吁消費者,審慎選擇平臺,理性辦理借貸。
變相“現金貸”衍生出的新的手法有哪些特點?《證券日報》記者通過互金整治辦文件總結整理出“四大套路”。其中,手機“回租貸”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個別甚至超過1000%。
互金協會呼吁
消費者理性借貸
據中國互金協會介紹,根據近期監(jiān)測發(fā)現,有部分機構或平臺“換穿馬甲”,以手機回租、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xù)發(fā)放貸款,有的還在貸款過程中通過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方式變相抬高利率。特別惡劣的是,發(fā)現有少數平臺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額逾期費用,嚴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去年以來,監(jiān)管部門先后出臺多個文件,明確了規(guī)范“現金貸”等網絡借貸行為的管理要求,加強對“現金貸”業(yè)務的監(jiān)管并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風險。
中國互金協會呼吁,各會員單位和相關機構應依法合規(guī)經營,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yè)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yè)務;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恪守行業(yè)自律要求,主動加強內部管理,杜絕任何變相提高利率、惡意收取逾期費用的違規(guī)行為。同時,應認真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義務,如實開展信息披露,對息費定價進行重點提示,不得以不實宣傳誘導金融消費者接受與其風險認知和還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事實上,2017年以來對現金貸的整治力度不斷加大,繼監(jiān)管部門在2017年11月21日叫停網絡小貸牌照批設后,2017年12月1日晚間,由互金整治辦、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整頓“現金貸”業(yè)務的通知》明確劃出了行業(yè)的三大門檻,即綜合利率36%以下、牌照和場景依托。
今年,互金整治辦再次下發(fā)文件要求對現金貸平臺加強監(jiān)管,系監(jiān)管層首次對“變相”現金貸亂象提出了明確的整治要求。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6月12日再次發(fā)布消息提醒“現金貸”先關風險,可見監(jiān)管對“現金貸”亂象及變相“現金貸”嚴懲的決心。可以說,一場打擊變相“現金貸”的戰(zhàn)役已經開始。
透視變相現金貸“套路”
手機“回租貸”利率畸高
變相“現金貸”衍生出的新的手法有哪些特點?《證券日報》記者通過互金整治辦文件總結整理了以下幾種,其中手機“回租貸”影響較為惡劣,利率之高令人結舌。
套路一:手機“回租貸”猖獗
據了解,手機回租貸款指的是用戶將手機“抵押”給平臺(非法律意義上的抵押)。通過電子合同的簽訂,暫時把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移交給平臺,手機不用郵寄給平臺,此時平臺會估測出手機的價款并支付給用戶相應金額。換句話說,就是平臺“回收”了手機,但手機還在用戶手里。之后,用戶選擇租期,租用自己的手機。此時平臺把“回收”的手機又出租給用戶。到期后,用戶可以選擇繼續(xù)租用(續(xù)租)或者贖回自己的手機。續(xù)租需支付給平臺相應的租金,贖回手機需支付給平臺回租手機時等同的金額和租期產生的租金,然后結束訂單,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歸還給用戶。
有數據顯示,“回租貸”相關平臺已逾100個,注冊客戶數百萬人,大多數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個別甚至超過1000%。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手機回租模式,實際上是打著手機回租幌子的現金貸業(yè)務,不僅暗藏合規(guī)風險,用戶隱私安全也難以保障。
套路二: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抬高利率
有些平臺強行要求貸款客戶辦理會員卡、高價購買商品等,變相抬高利率,其中名義年化利率36%;如算上購卡成本,實際年化利率可高達291.9%。
值得注意的是,6月1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yè)協會已經對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收費的行為作出風險提示,要求各機構審慎對待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去費用的收費方式。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yè)協會表示,近期接收到多起投訴稱,某些平臺通過出售會員卡、會員服務的形式,由借款人的借款本金中一次性扣取費用。“此種做法增加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并可能涉及收取“砍頭息”等問題。”
套路三: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
有些平臺存在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問題,公益性互聯網消費投訴服務平臺“21聚投訴”梳理發(fā)現,5月1日-15日,該機構接到類似投訴21筆,涉及13家網絡借貸平合。相關平臺未自動扣劃借款,借款人主動將錢打給平臺還款失敗。貸款逾期后,平臺恢復正常,電話通知客戶逾期,并收取很高的逾期費用。
盈燦咨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借款人承擔了高昂的借款成本;另一方面,容易滋生借款人“以貸養(yǎng)貸”。
套路四: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發(fā)放貸款
部分平臺的套路是:用戶下單購買商品,但無需支付貨款,直接申請退款或轉賣變現,轉賣成功后即可獲得資金;平臺賺取延遲付款費和轉賣撮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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