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副董事長林斌:為了公益背棄承諾,套現1.6億卻只捐了1億快訊
在買漲不買跌的傳統觀念中,股東承諾不減持往往有著強心劑的功效。
在買漲不買跌的傳統觀念中,股東承諾不減持往往有著強心劑的功效。作為最了解上市公司的一批人,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影響著外圍的散戶,當看到股東承諾不減持與公司共進退的決心,散戶扔下籌碼的信心往往會疊加一層BUFF。
但是很難想象,小米集團曾對外公告副董事長五年內不減持的情況下,卻在今年6月份連續三天套現,被網友和媒體質疑行為是否背棄承諾后,對外回應居然是:是做公益,具體可查看他們對中山大學的捐贈事宜。
近日,小米集團副董事長林斌減持風波引發熱議。披露易網站顯示,6月4日,林斌出售333.3萬股股份,平均價為17.7704港元/股,套現約5922.87萬港元;6月5日,再次出售333.3萬股,平均價為17.8025港元/股,套現約5933.57萬港元;6月6日,又出售333.4萬股,平均價為18.0471港元/股,套現約6016.90萬港元。
以此計算,林斌共減持1000萬股股份,合計套現約1.79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6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9月15日,小米集團曾發布公告稱,林斌自愿承諾,自該公告日期起五年內,林斌及其控制的所有實體均不會自行酌情出售其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前已作安排的不超過1.2億股B類股除外。
并且從公告內容來看,并沒有明確寫明承諾不堅持(公益慈善除外),如果白紙黑字寫清楚沒有股民會跑到血球平臺去罵街。更為重要的是,既然是減持是為了做慈善,那么套現1.665億元,為什么只捐出去1億?剩下的錢是否用于其他公益事業?小米集團統統沒有解答。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紅星資本局的文章評論中,居然有網友紛紛為小米集團副董事長林斌行為拍手叫好:
“人家自己的錢自己支配,而且還是做公益捐贈,不要道德綁架”、“林副董持減套現是為了公益事業,不必在此做文章,值得支持”、“媒體報道的是什么意思?自己的錢自己還不能做主”、“怎么都只看個標題,人家內容是套現出來做公益的,而且自己的股份能買進就能賣出啊”、“只要合法合規就可以,何況人家還是做公益”、“股票市場交易是自由的,合法合規就好,做公益很正常”、“我覺得這個自由交易吧,而且還做了公益事業”……
對于這群人,首先應該科普的是,股票套現沒有任何問題,但這位林副董是因為與股民有“五年之約”,不管是用作慈善還是套現,行為只要沒有寫在公告中那便是背棄承諾,而且套現就是套現了,損害小股東利益了,違反自己的承諾。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已經不是小米集團第一次出現這樣的事情以及用公益作為對外說辭了。
也許對于小米集團副董事長林斌而言,或許并沒有與公司、股民并肩作戰的習慣。2018年小米剛剛上市,僅僅一年時間股價接近腰斬,而小米為了振奮股民信心,不斷用回購的手段來維護股價。
但是林斌卻在最為艱難的時刻,選擇連續減持套現超3億。此舉也引發股民的憤怒,最終結局是林斌表示一部分錢會用作公益慈善,并承諾一年內不減持,才平息了怒火。
但是一年之期剛過,也就是2020年,投資人又等來一個消息。根據外媒報道,小米集團副董事長林斌正尋求出售小米至多1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68億元)的股票。接近小米的知情人士則表示,林斌并非要拋售套現,而是要委托給信托。
為了安撫這一次的股民之怒,2020年9月15日,小米集團曾發布公告稱,林斌自愿承諾,自該公告日期起五年內,林斌及其控制的所有實體均不會自行酌情出售其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以罵林斌背棄承諾,把股民當猴耍一點毛病也沒有,并且捐贈一個億這么大的事情,手里沒有錢為什么要承諾做呢?
22日,林斌在微博發文稱,個人基金會成立于2019年,按照當初設立的法律規定,基金會全部資產只能用于慈善公益和教育科研相關的捐贈項目,不得用于任何個人享受。2020年時,林斌稱自己已經把1.2億股小米股票捐贈到基金會(其中6000萬股后來捐給了小米基金會),全部都只能用于慈善公益。并在當年承諾五年不再減持時,但該承諾所指對象并不包含這個基金會的股票。
針對此次套現與捐贈之間的差額問題,林斌稱,這次減持的金額除了捐贈母校中山大學的部分,未來還會有更多公益捐贈,歡迎大家共同監督。
同一個男人,同一個說辭。希望未來多多做公益,不要再給股民朋友任何不減持的承諾,不要在做股民當中的“渣男”。
事實上,股東在承諾不減持后違反承諾,可能會面臨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處罰、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可能影響公司的控制權。
也有公司曾因違規減持被罰,如如ST南衛的股東徐東在承諾期內違規減持,被江蘇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此外,創業板某上市公司的原持股5%以上股東在承諾期限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違反了其作出的承諾,被深交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這種行為也正在被監管重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進一步規范股份減持行為,證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
這些新增減持限制,旨在防范和打擊繞道減持行為,確保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助于防止市場參與者通過變更身份或交易方式來規避減持規則,從而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秩序。
同時,通過禁止大股東等參與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等措施,可以防止利用復雜金融工具進行不當減持行為,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人員的監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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