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之后的維權:上帝的歸上帝,撒旦的歸撒旦金融

其實,對企業來講犯罪是一種夢想!
文:劉志剛
每年的315晚會總能火那么一波企業,盡管他們并不樂意,畢竟在舞臺上被扒了底褲,今后還怎么嫁人。之前高高在上的企業被拉下了神壇,觀眾總能在戲虐中找到屬于自己的那份兒快感,這“王的盛宴”般的狂歡如果可以加個期限,想著很多人應該像志剛一樣,期望它是一萬年。
但持續的節日就不能算是節日了,那叫日子。俗話說的好,嫁對人了每天都是情人節,可要是遇人不淑,一不小心嫁錯了,那對不起,今后每天只能清明節單曲重放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依然面臨著同樣的問題,要想每天過上情人節,幸福啪啪啪,就得琢磨著如何改進維權難的問題。
我們首先來分析下,企業這邊為什么要踩法律這個火線那?
其實,犯罪是一種夢想
馬克思在《資本論》里曾經提及過,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大膽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如果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敢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時,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甚至冒著絞首的危險。改革開放初期,大部分企業家都有原罪,即是此理。
快播,色情是剛需,但這是違法的。我想用色情做一門大生意,但是,我不敢明目張膽,對法律我也是熟悉的,我不提供內容,你們愛用我的工具就用,你們總不能因為菜刀可以殺人,就定菜刀生產企業的罪吧?這正是大部分快播們的邏輯。
e租寶,錢是個很誘人的東西,非法集資咱不敢玩,一玩就進去了。但互聯網金融還是可以玩的。
為了實現資本積累,很多企業家在創業初期干了很多見不得光的事。張朝陽數年前多次在媒體面前袒露自己是沒有原罪的,純互聯網時代,新興行業機會相對多元化不必觸碰法律,而到了O2O時代可就不同了,更多的需要結合線下來操作,具體到了客觀世界,原罪便不可避免的產生了,餓了么就是個典型的代表,為了擴大平臺的容積量,不拘一格放寬入駐條件,不惜觸碰食品安全紅線。
當然,曝光了的是餓了么,躲在熒幕后臺的還有美團外賣,百度外賣等,每個企業內心都有一個犯罪的夢想,畢竟撇開底下,把節操揉碎是最簡單粗暴的賺錢方式。
每個企業都在閃轉騰挪中或隱晦或明目張膽的試探法律的邊界,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消費者跟企業間存在著一個矛盾體內,此消彼長,在315消費者權益日中,消費者明顯處于一種絕對霸主地位,吊打不良奸商,那么315一過,消費者又該如何操控手中的籌碼與商家對抗那?
上帝的歸上帝,撒旦的歸撒旦
坦率的來講,假貨問題,應當是國情所致。當前的中國處于一種混沌的臨界狀態。早年間為了大力拉動經濟,不惜一切代價,抄襲山寨一時成為了一種風氣。完整的灰色產業鏈上膠著著各類群體,就像這次315曝光的那樣,盡刷單這個行業,部分中介頭子年賺幾百萬的大有人在,從源頭到供應商,儼然一個產值數十億人民幣的高利潤行業。
馬云315前夕站臺表示,消滅阿里容易,但消滅假貨可就難了,拋去阿里的公關戲份,陳述的倒也是實情,因此靠歷年315晚會鑼鼓喧天的幾場大戲下來,熱鬧下可以,根本上依然解決不了太大問題。再說了央視的315春晚從根本上來講也存在著諸多的弊端。
首先,平臺公允性欠佳。餐飲黑作坊把主要原因歸結為,餓了么平臺問題,難道美團外賣、百度外賣之流就是干凈的嘛?餓了么內部公關部門原因,微博上戲稱315前,忘記給央視充錢了倒也是情有可原,雖然該公關方式過于腦殘。然后提及淘寶刷單問題,主要原因歸結為產業鏈的不完整,惡意軟件的扣費更多的是單方面的流氓程序,沒有運營商的助紂為虐,扣費談何一路綠燈,暢行無阻。這種對人不對事的處理方式很難說令人信服。這樣一來,法官都有暗箱操控之嫌,別說選手們了。
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要想真正講315精神落到實處,把可以做到的做好就是對當前社會轉型期的一個很大的彌補作用,至于當前我們還力有不逮之處,默默祈禱,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終將到來。
還有一個方面不得不提的就是消費者自身方面的原因,假貨就像謠言一樣,是止于智者的。拿網上廣為流傳的一個段子來講,一買家在網上花50塊錢買了條金鏈子,帶上后洗澡,鏈子居然飄起來了,最后上告法院稱自己買到假貨了。這個不是鏈子進水了,明顯的是腦子進水了嘛,50塊錢買條真的金鏈子,這不明顯違背常識嗎?當然,諷刺的風趣之處就在于這種戲劇張力結構,戲劇化的例子有點極端了,但稍微放松下這種張力,我們都是活在這個段子里的人。
幽默就像我們看到別人在風中撿帽子,剛蹲下帽子就被刮走了,甚是戲劇化,讓人忍俊不禁,可有時候我們自己就是那個撿帽子的人。還拿剛才那個50元的金鏈子來說,50元是個假的,那你花500那,再不行花買5000那,假如市面價格正常的是7000,花5000買個是不是撿到寶了,看網上的評價那么好,是不是會入手那?其實這個跟花50塊錢買條金鏈子,還信誓旦旦的去報官,邏輯本質是一致,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啦。
這是幾個關于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幾個例子,一個是宏觀國情層面的,非人力所能左右的,我們只能默默的忍受時代所帶來的桎梏,這個屬于天作孽的成份兒,尤可活。另一方面是從監督機關的釣魚執法到個人非理性消費的層面談起,這個有部分屬于自作孽的成分。
對待不可控的我們默默祈禱,上帝的歸上帝,撒旦的歸撒旦。對待力所能及的我們應奮力爭取,理性消費,相信消費者權益會愈加被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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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劉志剛,個人微信號lzg19900917,訂閱號VIPIT1。百度百家,今日頭條,搜狐,網易等二十余家媒體專欄作者,長期專注于TMT領域深度報道,轉載請保留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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