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2488元買手機,轉轉稱來源“二手優機”不是演示機,售后檢測是演示機快訊
熊先生在二手平臺“轉轉”上買了一部OPPO手機,轉轉一口咬定售賣的不是演示機。收貨后熊先生拿去OPPO售后驗機,發現就是演示機。
熊先生在二手平臺“轉轉”上買了一部OPPO手機,轉轉一口咬定售賣的不是演示機。收貨后熊先生拿去OPPO售后驗機,發現就是演示機。
買二手優品手機,結果買到演示機
6月30日,熊先生在轉轉官方平臺上購買二手手機OPPO Find X6(512GB+16GB),實付款2488元。購買時,商品頁面“報告”一項,來源明確寫明是“二手優品”。同時,頁面上顯示為“可能是全網唯一‘真的官方驗’的二手驗機中心驗機評估報告”,為95新。
受訪者供圖
“這款手機新機發售價4999元,轉轉口口聲聲說我買的手機是二手優品,并非演示機,如果是演示機,會在來源處標明。”熊先生說,收到手機后,他去OPPO售后檢測,結果出來就是展示機,“展示機存在燒屏的風險,價格也低于普通手機,轉轉以假亂真以次充好,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熊先生說,他向在線客服反映了問題,“維權太難了,退一賠三更是難上加難,客服上來說賠我30元,我要求賠償800元。后來,他們回電說要么退300元,要么退機賠200元。”熊先生在網上搜索后發現,自己并非特例,也有很多像他一樣遭遇的人,在轉轉上買手機,拿演示機當普通手機售賣,“我給客服發去了我的檢測鑒定單后,他們就開始回避演示機的問題。”
轉轉客服稱二手優品不是演示機,拿去售后檢測為演示機
在熊先生的購買記錄上,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看到,6月30日下單,7月1日發貨,7月3日成交。關于“來源:二手優品”,點開顯示,二手優品是通過轉轉官方質檢的優質好貨,經過20道外觀檢測和55項功能檢測,具備專業的質檢報告,享有平臺七天無理由退貨和專業質保服務。
在熊先生與在線客服溝通的內容中,客服截圖上述“來源:二手優品”及其后解釋內容,并告訴熊先生:“看到您的機器是二手優品的,這個看到不是演示機,如果是的話會給您標出。”
在熊先生提供的OPPO電子產品服務工單中,服務由OPPO授權代理商承接,網點名稱為中國移動南昌八一駐點,檢測故障現象一項為真偽鑒定,檢測故障原因為無故障,特殊說明:演示機,未拆機檢測,基本功能正常,外觀磨損。
OPPO出具的檢測鑒定單(局部) 受訪者供圖
線上客服:客服電話是網絡號碼打不進來的,可退貨補償200元或留用補償300元
7月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多次撥打轉轉客服400-898-9158、010-83434711等號碼,電話均為同樣的語音提示,不管是選哪一項,如果想轉人工客服,就要先輸入訂單綁定的手機號,再輸入訂單編號后6位,每次輸入后,均提示訂單不存在。熊先生用自己的手機撥打客服電話,輸入后6位也提示訂單不存在。
隨后,熊先生聯系轉轉線上客服,詢問解決方案及演示機未標注問題。該工作人員說,經過查詢,此前有專員與熊先生溝通過,退貨補償200元或留用補償300的方案,“平臺是有演示機的,您可以考慮下專員提供的方案。”
至于客服電話打不通,只能轉轉電話聯系消費者,而消費者電話聯系不到轉轉的問題,客服工作人員回復,客服電話為網絡電話,撥打不進來的。熊先生詢問,想電話聯系轉轉客服該如何聯系?客服并未明確回答,而是說,已經看到有專員在專門處理熊先生的問題,可以幫熊先生催促。
律師說法:轉轉平臺對商家有監管責任
知名公益律師,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朱長江認為,轉轉是一個網絡銷售平臺,提供平臺服務,銷售方在該平臺上注冊后進行產品的銷售,客戶則通過轉轉平臺進行購買。所以,轉轉有義務去監管平臺上銷售方的合規性,比如要監管或督促銷售者誠信銷售,對產品要如實描述 不能進行虛假或是以次充好的描述等,“轉轉在這塊兒沒有起到合適、謹慎的平臺管理者的責任,管理不規范。”
朱長江認為,熊先生的情況符合退一賠三的情形。該事件中,商品在轉轉上的宣傳涉嫌虛假宣傳,它本來是一個演示機,卻說是優質二手機,而且已經過相關鑒定證實是虛假宣傳,針對這種情況,結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進行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消費者有權向他主張這樣的一個賠償額度。
朱長江建議,消費者網購商品遭受欺詐,首先要固定證據,保存好付款憑證,對于宣傳跟實際不符的證據要留存好,“可先向商家主張賠償,協商不成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處理,“如果仍解決不了,可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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