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都花哪兒去了? 去哪兒網再現捆綁銷售!快訊
“原來強制捆綁消費還可以這么玩的,新的知識點又增加了,去哪兒網實付金額比行程單要高,存在價差,民航有規定,客票價必須與實付價一致,去哪兒網價格欺詐,違法行為,請退一賠三。”
【文/財圈社&道哥說車 張淺】“剛 剛購買的車票,去哪兒網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動扣款所有費用,扣款后才看到多了個保障套餐,還無法退款。這趟班次列車在買的時候票量是充足的,我為什么要多掏39元的捆綁消費,去哪兒網太可怕了,再也不會在這個平臺購票。”
“原來強制捆綁消費還可以這么玩的,新的知識點又增加了,去哪兒網實付金額比行程單要高,存在價差,民航有規定,客票價必須與實付價一致,去哪兒網價格欺詐,違法行為,請退一賠三。”
“偶然發現本人的實際支付價格要高于機票的原價,后打電話詢問去哪兒網客服,客服解釋說我購買了旅行套餐,可是本人當時并沒有選擇旅行套餐,也并不知道旅行套餐里包含了哪些產品,去哪沒有在明確的地方標示出來,當時買機票,本人選擇的是普通預訂,并沒有想要選擇套餐,去哪兒有捆綁消費和誘導消費之嫌。”······
日前,在黑貓投訴和一些社交平臺上,《財圈社》編輯注意到,有多位網友投訴去哪兒網涉嫌捆綁銷售的問題,涉及高鐵票、機票等。一位來自貴州的網友表示,自己在去哪兒網上購買了一張從貴陽到鄭州的機票,實付金額827元,與實際含稅票價683元不符。當自己要求開具行程單核實客票價格時,去哪兒網客服以所購產品系套餐產品為由拒絕開具,且聲稱在下單頁面有“小框”提示產品為套餐。但經核實,去哪兒網app購票下單頁面各項價格下均為“旅行套餐(含旅行券)·僅發票”產品,且并未在顯著位置明確所謂套餐產品的具體內容。
該網友認為,這種利用格式條款排除和限制消費者權利,誘導消費者選擇強制捆綁銷售產品,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且以小框提示消費者“僅發票”沒有明確不能開具行程單,存在對消費者的隱瞞和嚴重誤導。同時,產品細則未顯著提示消費者注意捆綁銷售的具體產品內容和不能開具行程單客票的關鍵信息,反而折疊隱藏上述關鍵信息,使消費者無法注意到對自身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
事實上,關于去哪兒網涉嫌捆綁銷售一事由來已久,去年8月,暑期旅游正值旺季,各大旅行出游軟件在方便消費者的同時,投訴也是接連不斷。原本只購買某一商品或服務,商家卻捆綁搭售,默認選擇其他商品或服務。在黑貓投訴平臺上,關于“去哪兒”隱形捆綁消費業務的投訴比比是,投訴量一度高達8萬多條。
更早之前的2017年,包括攜程、飛豬、去哪兒網等在內的平臺均存在搭售或者捆綁銷售的問題,知名演員韓雪曾在微博發文稱,作為攜程資深用戶,自己曾經多次發現并手動取消隱藏在訂票信息下的(預選保險框),但仍舊百密一疏被套路。她表示,曾多次向攜程投訴,但除了等來一句抱歉,別無其他,她要求攜程誠實面對問題,向公眾致歉。
默認同意,是否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江西春夏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如若平臺沒有在消費者知情或者是同意的前提下捆綁,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違反上述規定搭售商品、服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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