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監管”的穩定幣背后的監管框架淺析區塊鏈
Gemini和NYDFS這兩個受監管的穩定幣到底受到了哪些方面的監管,這些監管會產生怎樣的作用和影響,這是本文試圖探討的主要內容。
穩定幣,在加密貨幣領域已經不是一個新事物。但最近兩個基于以太坊發行的、1:1錨定美元的穩定幣(Gemini Trust Company, LLC發行的Gemini Dollar和Paxos Trust Company LLC發行的Paxos Standard)的出現,還是在加密貨幣和傳統金融市場掀起了波瀾。究其原因,大致是因為這兩個穩定幣背后所存在的監管身影——發行方本身為受監管的信托公司,并且穩定幣的發行經過了紐約金融服務局(NYDFS)的批準,且日后運營將持續受到監管。
那么這兩個受監管的穩定幣到底受到了哪些方面的監管,這些監管會產生怎樣的作用和影響,這是本文試圖探討的主要內容。
1. 發行方為持牌機構
根據《紐約州銀行法》、2015年8月生效的《虛擬貨幣許可條例》及NYDFS的監管實踐,在紐約提供加密貨幣買賣、存儲等服務的主體需是持有虛擬貨幣許可證(Bit License)的機構、或為經NYDFS許可的限定目的信托公司(limited purpose trust company)。此次兩個穩定幣的發行方Gemini Trust Company, LLC及 Paxos Trust Company LLC即均是2015年獲得NYDFS許可的限定目的信托公司。
根據《紐約州銀行法》等規定及NYDFS的要求,該等類型的信托公司,在設立時即需要滿足資本金、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消費者保護、網絡安全等多方面的標準和要求,獲得NYDFS的許可,并在經營中需持續受NYDFS的監管。由于發行主體本身是持牌的信托公司,受到嚴格的監管,其在穩定幣出生前就已經在監管的視野中,且可能較為熟悉監管規則及監管風格。
2. 發行審核
根據NYDFC發布的新聞公告,NYDFC是在全面、嚴格審核了這兩個發行方的申請之后批準了其穩定幣的發行申請,并附有一系列的合規性要求(主要涉及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制裁、反欺詐和價格操縱、網絡安全等等,具體請見下文),以保護用戶及市場。
經過NYDFC的發行審核,這兩個穩定幣的出生即獲得了政府簽發的準生證,自此打上了合規的烙印,并將在政府的持續監管下成長。
3. 運營中的監管
如上所述,NYDFC在批準該等穩定幣發行的同時是附有條件的——該等穩定幣的運營需符合各種適用法規的要求及政府指令。
(1) 主要適用法規
發行方作為設立在紐約州、從事加密貨幣業務的信托公司,不僅需要遵守適用于銀行業等金融機構的一般性法律(如《紐約州銀行法》),也需要遵守適用于加密貨幣領域的特別規定;不僅受聯邦層面的相關法律管轄,也需受紐約州相關規定的規管。以下為發行方作為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運營者,需要遵守的相關主要規定(包括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制裁、KYC、防欺詐及價格操縱、網絡安全等方面)。
主要監管事項 |
主要法規 |
適用對象 |
主要合規要求 |
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制裁、KYC |
《紐約州銀行法》、 《銀行保密法》、 《美國愛國者法案》、 《客戶盡職調查最終規則》 |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 |
(a) 向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提交涉及資金匯入匯出等各種記錄和報告; (b) 制定BSA/AML、KYC政策和程序, (c) 委任反洗錢合規官; (d) 基于風險對客戶活動和信息進行持續的監測和更新 |
《銀行分支機構反洗錢之交易監控及過濾程序要求及證明規范》 |
在紐約經營銀行業務的機構,包括信托公司等 |
(a) 建立有效的交易監控程序; (b) 建立有效的過濾程序,以阻斷被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辦公室(OFAC)所禁止的交易; (c) 每年4月15日前須向NYDFS提交董事會決議或由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合規報告,且作出該等決議或報告的支持文件需保存5年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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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詐及市場操縱 |
《防止市場操縱及其他非法活動的指引》 |
從事加密貨幣相關業務的、經NYDFC許可的限定信托公司及持有Bit License的機構 |
(a) 識別和評估欺詐、價格操縱風險; (b) 制定有效程序應對風險; (c) 定期評估并適時修訂政策、控制及監督機制; (d) 發現潛在的或正在進行的欺詐等不法行為,需立即啟動調查,并向NYDFS報告。之后還需向NYDFS報告進展情況(包括機構已經采取及擬采取的措施、發生的變化) |
網絡安全 |
《網絡安全條例》 |
根據《銀行法》、《保險法》、《金融服務法》等需取得資質、證照或許可的機構 |
(a) 制定網絡安全計劃和政策; (b) 委任首席信息安全官; (c) 實施加密技術以保護機構所擁有的非公開信息; (d) 向NYDFS報告所有可能導致重大危害的網絡安全事件 |
(2) 其他監管指令
發行方除需遵守以上主要法規外,還需滿足NYDFC提出的其他監管要求,比如需確保可與美元完全兌換;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和程序,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并在其網頁上的顯著位置列明如下條款和條件:
(a) 使用穩定幣從事非法活動的,穩定幣或回贖時可獲得的法幣可能會被沒收;
(b) 穩定幣及可兌換的法幣可能會在司法程序中被執行機構沒收;
(c) 被執法機構凍結、沒收的穩定幣及法幣可能永久不得恢復或使用、甚至被銷毀。
4. 監管的作用和影響
從穩定幣發行主體本身為經許可的信托公司、到穩定幣的發行需經嚴格審核、到其運營過程中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并符合政府的特定要求,可見NYDFC的監管已經貫穿至該等穩定幣從出生到成長的每個階段。NYDFC在穩定幣監管上的嘗試,可為本國其他州及他國的監管機構審批民間穩定幣的發行提供參考樣本,甚至可為擬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國家提供監管方面的借鑒。
有了監管加持的穩定幣,再輔之以以太坊智能合約技術的可信性、第三方財務審計和代碼審核的第三方信用保障、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存款保險,發行方利用了幾乎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實現了多層次的信任機制的建立,從而使得該等穩定幣可能更易博得用戶的青睞,在目前的穩定幣市場上分得一杯羹。
但與此同時,這種與美元錨定的新的穩定幣,可能會成為暗黑資金隱秘流動和使用的新媒介(盡管穩定幣披上了受監管的外衣后,不法分子隱匿行蹤的難度會隨之加大)。這不僅可能會對美國的監管帶來新的挑戰,也可能會對其他國家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外匯、稅收、反腐敗的監管增添新的問題。
此外,能獲得用戶廣泛認可的合法穩定幣,因其合法性、穩定性、便利性和無國界性,可能有助于擴大和繁榮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市場,但同時也可能對傳統的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和沖擊。如何應對加密貨幣市場中因此可能產生的新需求和傳統金融市場中因此可能發生的新問題,是多國監管部門需要考慮應對并施展監管手段的地方。
作者:張凌,瀚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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