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鞭子該好好抽打下朋友圈違規廣告了通信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一名小區業主的舉報,稱其購買的小區,開發商的售樓廣告涉嫌違法。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宣傳其開發的別墅,通過銷售員在微信朋友圈推送項目廣告,持續了一周左右。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一名小區業主的舉報,稱其購買的小區,開發商的售樓廣告涉嫌違法。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宣傳其開發的別墅,通過銷售員在微信朋友圈推送項目廣告,持續了一周左右。該局最終確定該廣告系違法發布,遂進行了嚴厲處罰。
面對執法部門的處罰,房地產開發商十分不滿:朋友圈是私人空間,監管部門不應約束。在開發商看來,朋友圈是違法廣告的法外之地。然而,對于開發商的說法,執法部門并不認同:朋友圈雖然是私人空間,但是在朋友圈里發布廣告,就不是普通的私人空間了,無論在什么地方發布廣告,其廣告的屬性都是不能改變的,只要是廣告就應該受到監管。
實際上,近些年很多商家經常在朋友圈直接發布廣告內容。而各種微整形、代購、微商等,也會通過個人朋友圈發布各類信息。朋友圈里發布廣告,主要的原因有三個:其一,朋友圈使用得比較廣泛,接受的市民比較多,是推銷產品的好地方;其二,朋友圈里發布廣告,幾乎沒有什么成本,減少了費用;其三,監管部門對形形色色的朋友圈鞭長莫及,廣告內容可以多些“胡說八道”。
由于強化了對廣告內容的監督和管理,在傳統媒體上做廣告的約束越來越嚴格了,以至于一些商家感到“廣告不能隨意了”,于是將廣告傳播陣地擴張到了朋友圈,他們認為這里監管部門的力量薄弱,對于自己的宣傳內容可以“想怎么說就怎么說”,十分自由。甚至一些公司鼓勵員工注冊不同的微信號碼,成立專門的“朋友圈推廣團隊”,不厭其煩地在朋友圈發布夸大其詞甚至虛假的廣告信息。有的企業則通過“轉發有獎”的方式,鼓動不明真相的市民在朋友圈轉發虛假廣告,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小困擾。
我們必須要搞清楚一個問題:朋友圈里的廣告是不是廣告?無疑,答案是肯定的,無論在哪里發布廣告,廣告終究是廣告。既然是廣告,就不能違背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須規規矩矩地做廣告。誠然,廣告是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的包裝、宣傳,但宣傳不能“信口開河”。
總之,朋友圈絕不是“違法廣告”的法外之地,在朋友圈推送廣告,仍然應當符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鑒于朋友圈里的廣告亂象紛紛,是時候像監管傳統廣告一樣來監管朋友圈廣告了。監管的鞭子,也該好好抽打一下朋友圈里的違規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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