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拍堂”變“一言堂”?動輒巨額罰款引商家不滿快訊
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微拍堂”客服不由分說要罰款賣家3000元,之后賣家多次聯系客服均不處理。
近日,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微拍堂”客服不由分說要罰款賣家3000元,之后賣家多次聯系客服均不處理。
10月15日,四川省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去年開始在微拍堂上進行錢幣類文玩拍賣,今年6月份,有一個買家在楊先生處拍下一件商品,并私下詢問是否支持評級,楊先生回復支持錢幣類評級。10月14日,買家聯系楊先生說評級未入,按照約定應當退款處理,并承擔額外費用。但微拍堂售后服務按鈕之類均已消失,商品已過售后期內,楊先生就讓買家聯系客服處理。
10月15日,客服打電話直接通知楊先生要罰款3000元。楊先生表示,自己從來不知道這個規則,也不清楚主動聯系平臺處理售后還有罰款。而后楊先生多次聯系微拍堂客服均不處理,楊先生認為這是霸王條例。楊先生稱,出現問題解決問題,無可厚非,但動輒就巨額罰款,也不由商家解釋,而且很多條款都沒有給商家說清楚,而是平臺一言堂,怎么處罰由他們說了算。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對此,微拍堂工作人員回復稱,尊敬的微拍堂客官您好,關于您反饋的問題,我們已接收到您的問題,會盡快聯系您處理。感謝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網經社企業庫顯示,微拍堂隸屬于杭州微拍堂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8日,注冊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法定代表人為林志明。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微拍堂隸屬于杭州微拍堂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1+,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
根據“電訴寶”2023年至今受理的數字零售中的文玩電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微拍堂排名第一位,最新評級為“建議下單”。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依次為:藝狐在線、玩物得志等。
此外,“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2023年至今,“微拍堂”還涉嫌存在霸王條款、退款問題、惡意罰款、網絡欺詐、貨不對板、退店保證金不退還、虛假促銷等問題。
【案例一】成交價太低便以次充好?用戶投訴“微拍堂”侵害消費者權益
10月14日,重慶市何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3年10月2日在微拍堂電商平臺(萬霖珠寶傳承)競拍天然淡水無核白珍珠8-9mm基本無暇款,出現商家以假貨冒充的問題,侵害了消費者權益。何女士的訴求是希望商家能補發真品。何女士稱,商品是以競拍形式拍的,商家起拍價設置較低,10元起拍。其出價后沒有其他人出價,以10元的價格拍得商品。但商家借口無貨客服忘記下架了,要求退款后面有貨再重拍,作為補償發一條手鏈。
何女士稱,重拍也不一定能以最優惠的價拍到,商家的另外一款起拍價10元的之后都改成198了,誰知道重拍起拍價是多少。既然是以競拍形式價高者得,就不能因為成交價太低達不到預期就用假貨冒充,現在好多平臺的商家都因為消費者無法維權故意以次充好或者誤導顧客,誘導顧客消費。一些直播賣貨的更是如此,特別是那種不能退換的,希望好好整改整改。
【案例二】強制繳納技術服務費?“微拍堂”被要求退回款項
9月21日,湖南省錢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3年8月30日在微拍堂注冊店鋪,交了兩次保證金,分別是1000和1800。有一次1800的說是技術服務費,錢女士當時交的時候對方也沒有很明確說不退,誤導她以為是可以退的保證金,直到想退的時候才發現是不能退的技術服務費,錢女士希望可以退回她的技術服務費。
【案例三】未提供服務就收取技術費?“微拍堂”被指不尊重消費者知情權
9月5日,河南省的陳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3年9月4日晚上在微拍堂開通店鋪,平臺提示實名認證,陳先生提交身份證信息認證時,微拍堂提示要預交費用1800元。陳先生事先知道開店鋪要繳納保證金的,就支付了,結果實名認證通過后又提示他1800元是技術服務費,保證金需要另交1000元。
陳先生表示很納悶,聯系平臺客服稱這沒有充分保護他的知情權。平臺客服稱1800元就是技術服務費,是陳先生誤以為是保證金,因此陳先生想申請微拍堂返還1800元。陳先生認為,他沒有讓微拍堂為他提供任何服務前,為何要預先扣除所謂的技術服務費?陳先生希望在他沒有讓微拍堂為他提供服務的同時能把錢退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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